如今,勒布朗·詹姆斯还能清楚地回忆起自己9岁时首次参加正式比赛时的那份满足感究竟来自何处。

NBA传奇球星,调整风格,坚守篮球真谛,依旧统治赛场

与其依靠强悍的身体素质压制年龄和体格都稍逊一筹的对手取得分数,詹姆斯似乎更乐于通过传球助攻队友得分。他所感受到的喜悦甚至超过了自己得分的快感。在年幼的詹姆斯心中,那种“合理”的打球方式已经成为他篮球价值观的核心。这一观念伴随着他的整个职业生涯,无论受到媒体的批评还是篮球界同行的质疑,詹姆斯从未动摇过这种信念。

因此,当湖人与猛龙的一场比赛中,詹姆斯选择放弃连续1297场比赛得分上双的纪录,将球传给八村塁完成了三分绝杀时,我们真的应该为他的选择感到意外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那场比赛中,詹姆斯17次投篮仅命中4球,总得分只有8分,表现不尽如人意。这是否意味着他已无法抵抗时间的侵袭,迎来职业生涯的断崖式下滑尚需观察。不过,即便他的个人纪录被终结,他依然用一种最具詹姆斯特色的方式赢得了比赛。

无论篮球时代如何演变,技战术如何革新,詹姆斯始终坚持着他的初衷——

以正确、合理的方式打团队篮球,坦然接受无论成功与失败的结果。

1993年,9岁的詹姆斯参加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正规篮球比赛,他与社区的一群8到10岁的孩子组成了萨米特湖黄蜂队。凭借出众的体型和天赋,他完全可以通过个人的强势表现带领球队赢得比赛,但他的教练弗兰克·沃克从一开始就指出:“能够帮助那些不会运球或没有得分能力的队友通过你的传球得到机会,这是一种更大的成就感。”

詹姆斯于是树立了“团队优先”的理念,并以这种方式带队夺冠。他回忆道:“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的能力可能比一些队友更强,但教练告诉我,如果我能为那些无法自己进攻的队友创造机会,这对我来说是一种更大的回报。我们总是赢球,夺冠,我很早就明白,这就是正确的打球方式。”

那时候队里有个瘦弱的孩子,名字叫桑尼·斯普恩,年龄小、身体单薄,甚至接球都显得困难,但詹姆斯懂得如何传球给那个努力的队友。在他的眼里,篮球是简单的:“把球从一侧转移到另一侧,逼迫防守并让队友获得空位得分机会。”

这一篮球哲学深深植根于詹姆斯的成长中,他在高中率队夺冠并荣膺MVP,凭借全面球风被拿来与魔术师约翰逊比较,更是被《体育画报》冠以“天选之子”的头衔,在2003年毫无悬念地成为状元秀。詹姆斯的团队理念也让他一举成为最佳新秀,生涯第二年便入选全明星和最佳阵容,第三年就在MVP评选中排名第二并跻身最佳阵容第一队。

2007年东部决赛G1是詹姆斯首度遭遇广泛质疑的时刻。在比赛最后,当骑士队落后活塞队两分时,詹姆斯接球后突破到内线,吸引防守后选择将球传给底角的马绍尔。这一选择是否合理?毫无疑问是合理的,马绍尔此前一场比赛三分球命中率高达60%,此刻他在没人盯防的情况下完成出手。但遗憾的是,马绍尔投丢了这球,詹姆斯因此成为了外界口诛笔伐的对象。

“在关键时刻你怎么能传球?如果是乔丹,他会自己出手!”这样的批评声音充斥着整个舆论圈。然而詹姆斯却对此有自己独特的回答:“如果两个人冲向你,而你的队友处于空位,那就应该传球给他。能赢球的选择就是正确的选择,就这么简单。”

事实上,那一轮系列赛的东部决赛G5,詹姆斯在第四节以连得25分的表现独自扛起了骑士队,将自己的个人能力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每当他关键时刻选择传球且队友投丢时,外界总会指责他“甩锅”,更偏爱直接的英雄主义打法。

归根结底,无冠是詹姆斯最大的“原罪”。2012年之前,关于他关键时刻传球是否合理的争议如潮水般汹涌,尤其是在全明星赛和热火比赛中接连出现传球但未能取胜的局面后,批评声音更甚。

然而,竞技体育的世界总是对赢家格外宽容。2012年詹姆斯终于赢得了个人职业生涯的首个总冠军,这也悄然改变了舆论对他的看法。当他在一场比赛中传球给此前表现不佳的队友科尔并帮助其命中关键三分锁定胜局时,以往批评他的媒体开始称他为“史上最无私的超级球星”。

总冠军的加冕似乎让所有关于篮球哲学的争论失去了意义。正如马克·斯坦恩所言:“在赢得那枚珍贵的戒指之前,人们将关键时刻传球视作他的弱点。如今呢?所有批评突然沉寂,这份沉默本身就极具力量。”

风评虽变,詹姆斯却未曾改变过。他一如既往地表示:“我只是找到处在空位的那个球员。”

詹姆斯以自己的方式顺其自然地追求着篮球的本质,在职业生涯里走得如此卓越:成为历史得分王、同时在助攻榜排名前四,并有潜力进一步提升。他的打法始终坚持以最简单但最正确的方式做出选择,他相信,篮球之神会回馈他的诚意。

尽管今天依然有人对詹姆斯关键时刻传球是否合理存疑,但根据ESPN的统计数据,在比赛最后10秒内,詹姆斯为队友创造了反超比分投篮的机会的次数仅略低于他亲自命中的关键球数,而他的季后赛表现更加优异。

詹姆斯是否在乎个人纪录?他是否缺乏关键球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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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已经随着时间渐渐有了答案。